編者按:隨著PPP模式的大力推廣,專業咨詢機構作用越來越明顯,為項目的運作提供了不可或缺的專業服務。那么,招標代理機構能否勝任這份工作?未來道路越走越明還是越走越窄?要做哪些準備和跟進,帶著問題,本刊專訪了中國招標投標協會副會長、國信招標集團總裁袁炳玉,請他談談新形勢下,PPP業務的發展前景、做好PPP項目的關鍵環節,以及國信集團在PPP大潮流中是如何跟進和應對的,希望能為廣大代理機構帶來啟迪和收獲。
本刊記者:請您談一下對PPP模式的認識,以及對招標代理機構的影響?
袁炳玉:從國家經濟發展來講,PPP模式可以有效解決地方債務問題,緩解財政壓力,拓寬融資渠道,提高公共服務效率;從行業整體發展來說,PPP業務使招標代理行業迎來了轉型升級的機遇,帶來了新的業務增長點,同時也給代理機構提出了新的要求和外部驅動力,F在市場上有些聲音認為招標代理機構不具備承接PPP業務的能力,但實際上,招標代理機構在為PPP項目提供咨詢服務過程中具有一定的先天優勢。PPP項目涉及的能源、交通、水利、環保、市政基礎設施等行業以及政府購買服務等領域,都是招標代理企業熟悉和十分了解的;目前被廣泛采用的BOT、BOOT、TOT等模式,很早就是以國內或國際招標的方式選定投資人的,許多代理機構對這一類項目的特點、規則、交易結構和程序都有比較深刻的認識和理解。所以說招標代理機構只要在相關的專業化服務上多下功夫,往前邁出一步,未來的發展前景非常好。
國信對PPP業務非?春貌⒏叨戎匾,從2014年開始就將其列入了集團的重點工作,并對如何建立PPP業務的支撐體系也進行了系統研究。從目前來看,PPP咨詢是最契合國信現在多元發展的一種業務類型,從上下游鏈條來說,由前期規劃和立項咨詢、PPP整體方案設計、投融資咨詢、采購咨詢,到造價監理等建設過程服務,再到項目績效評價、后評價,甚至資產證券化,跟我們的戰略規劃、業務發展方向高度契合;從業務領域來說,包括交通、醫療、環保、能源、旅游、城鎮化開發等方面,我們以前的業務中也都有涉及,有非常好的基礎和資源去繼續做好做強。我們也希望市場給代理機構更多的理解和支持,代理機構也要為承接PPP業務做好專業準備,在新一輪改革浪潮中轉型升級、創新發展。
本刊記者:在大力推廣PPP的新形勢下,國信做了哪些準備和跟進?
袁炳玉:國信屬于國內PPP理念最早傳播者和咨詢業務最先開拓者之一,早在2003年就主導完成了“北京2008年奧運會主體育場項目法人招標項目”,樹立了超大型公用文化體育設施項目PPP操作的經典標桿。截至目前,集團已完成了近500個PPP咨詢項目。僅2015年,就有150個項目立項,合同金額將近一億元。從項目分類上看,有環保領域的污水處理、垃圾處理,新能源領域的垃圾焚燒發電、秸稈發電,園區項目中的產業園區、工業園區、旅游園區以及軌道交通、快速公交等精品項目。目前,集團23個分支結構及部門都在開展PPP業務,已經進入全國24個省份PPP咨詢機構庫。
為了更好地承接PPP項目,國信從內、外部兩方面進行資源整合和優化,雙管齊下,不斷提升服務水平。從外部資源來看,一是整合政府資源。國信與國家發展改革委、財政部等國家部委以及各省市發改、財政部門保持了良好的聯絡與服務關系,以求掌握、吃透政策信息,提早介入項目,做好前期準備;二是整合數據資源。多年來,國信在招標代理業務開展過程中,掌握了各行業大量的項目及供應商的數據信息,新形勢下,很多承建商由投標人轉變成投資人,我們將這些數據和信息加以利用,整合起來為項目服務;三是整合投融資業務資源。自2012年以來,國信積極嘗試利用自身項目端優勢積極與資本市場對接,先后開展了基礎設施股權投資基金管理、融資租賃等投融資和投融資咨詢業務,從中積累了許多投融資方面的資源和經驗,能夠為PPP項目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支持服務;四是整合外部專業資源。我們成立了PPP專家委員會,并與多家律師事務所、會計師事務所建立了戰略伙伴和長期合作關系,可視需要隨時為項目組提供必要的專業支持。從內部資源來看,一是細化領導分工,集團在領導分工上做了調整,從質量、市場、協同服務等不同角度加強對PPP咨詢業務的統一管控和領導;二是加強組織建設,成立了國信研究院PPP中心,提供理論和實踐指導。同時,將成立PPP中心辦公室,專職負責協調管理全集團的PPP業務;三是加強人才培養,采用“兩條腿”走路,一方面發揮內部工程咨詢人員業務優勢,進行轉型培養;另一方面通過豐厚待遇吸引專業人才,對集團內從事PPP咨詢業務的專業人員實行差異化待遇。
本刊記者:目前各地都在大力推廣PPP模式,但據了解,實際落地的項目并不是特別多,您認為主要有哪些原因?
袁炳玉:據不完全統計,目前全國PPP項目簽約率不到30%,導致PPP落地難,我個人認為有以下一些原因。第一,從理解認識方面,PPP被賦予的職能過多,希望通過PPP解決存量項目資金來源、緩解地方債務等問題,希望通過PPP達到政府公共服務職能轉變、投資模式的轉變等,在這一過程中,PPP模式出現了普遍適用的趨勢,變得不堪重負。第二,從地方政府角度看,改革創新勢頭很強,但個別地方沒有很好地解決政府短期政績與長期社會問題的關系,對項目缺少足夠的評估和調研,“大干快上”報項目是客觀存在的情況。PPP模式要求遵循建立伙伴關系,收益共享,合理分擔風險等原則,因此不僅是政府想做,而且要市場認可、市場回應才行。第三,缺乏專業咨詢機構的支持,PPP項目涉及項目投融資分析、風險評估、合作模式研究、建設監督、運營監管、爭端解決機制的建立等多個方面,負責項目的人員需要具備財務、技術、法律等專業能力和實際操作經驗。在運作PPP項目過程中,專業的咨詢機構將發揮非常重要的保障作用。第四,項目執行的配套制度不盡完善。PPP項目必須在一定的規則保障下才能得到更好地實施,才能不出問題或少出問題,相關的制度還需要進一步細化明確。
本刊記者:您認為招標咨詢機構在承接PPP項目過程中與傳統招標采購代理最主要區別在哪里?
袁炳玉:PPP項目咨詢屬于綜合性的全過程咨詢,業務鏈非常長。單拿PPP項目采購環節與傳統采購相比,最大的不同是對人員的要求非常高。首先是體現在專業能力上,PPP項目涉及法律、財務、金融、稅務等業務,要求咨詢機構的人員專業能力要強,團隊構成要科學合理。二是綜合素質方面,PPP項目參與方眾多,關系復雜,對于政府部門這一方,包括發改、財政、國土、環保等多個部門,要分門別類去溝通,了解項目批準流程,清楚法規政策;對于承辦人這一方,可能包括社會投資人、工程總承包單位、金融機構、專業運營機構或者是多個企業組成的聯合體,比一般項目的招標采購復雜得多,需要充分了解承辦人的需求;項目前期要進行溝通,后期要協助談判;另外,還要與監管部門協調,這要求咨詢人員的邏輯要清晰、辦事效率要高、表達能力及溝通協調能力要強。三是要適應角色定位的要求,以前的招標代理業務更多的是站在招標人角度考慮問題,而PPP項目雖然也是為委托方服務,但要考慮的方面比較多,不僅要考慮委托方,同時要充分考慮另一方的利益訴求,把政府需求與市場需求調查了解清楚,并在法律允許的框架下學會平衡,起到潤滑劑、調和劑的作用,這一點對人員的素質要求同樣很高。我們希望能夠與各位同行分享經驗、交流心得,當然更愿意和各代理咨詢機構通力合作,共同為政府的PPP項目提供優質服務。
本刊記者:國信在提供PPP業務咨詢中,除專業化因素外,在業務規范、流程標準方面是否有所研究?
袁炳玉:我認為,標準是構建市場秩序的重要技術依據,也是行業和企業對市場的“硬承諾”。國信在借鑒以前招標代理和工程咨詢業務流程的基礎上,已經做到PPP項目流程管理、關鍵節點審查、對外服務的要求和內容等方面的規范化。同時,集團建立了內部的PPP項目范本庫和案例庫,在各業務單位之間分享經驗和成果,提高工作效率,促進標準化服務體系的形成。當然,PPP的項目特點、地區差異使其服務標準不可能像《招標采購代理規范》那么全面和細致,但在方案設計等方面可以有一些探索,包括方案的要點、要素、組成部分等。目前,國家發展改革委、財政部出臺了很多標準文件和實施細則,給我們提供了依據和方向。下一步,集團將繼續就PPP項目咨詢的服務內容、業務流程、成果文件質量、法律文本、外部專業支持機構選用等方面加強研究和總結,早日形成企業內部PPP咨詢業務標準化的質量控制體系。(招標采購管理/文)